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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~雙語教育學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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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,請各校依規定開放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、 熱之感受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

{{ $t('FEZ001') }} 生教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本市府教育局113年11月7日北市教學字第1133108923號函辦理。

二、近來國教署持續接獲民眾反映,仍有學校限制須於氣溫低於幾度、天氣預報寒流來襲始開放學生加穿保暖衣物、限制保暖衣物顏色款式及穿著方式、須向校方申請始能加穿保暖衣物、因加穿保暖衣物而遭受處罰,或未依規定落實執行。

三、為確實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健康權,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,學校不得以天氣預報、特定氣溫或特定氣候條件限制學生保暖衣物穿著時機、學生保暖衣物顏色款式或穿著方式不得予以限制,亦不得因學生加穿保暖衣物據以處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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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1-12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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