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課務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本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14年2月6日北市直中教字第
114600110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為鼓勵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科學研
究,提升其研究興趣及能力,獎助學科分為數學科、物理
科、化學科、生物科、地球科學科、應用科學一(含電子/
電機/機械/光電/物理/資訊之工程與應用)、應用科學二
(含生物生物科技/食品科學/農業/醫藥)與應用科學三
(含化工/環境科學/能源/材料/土木)等科目。
三、辦理期程簡述如下(詳如附件實施計畫):
(一)初審:各校於114年4月14日(星期一)前自行辦理計畫
初審。研究成員如含不同學校學生,由第一作者所屬學
校進行初審及報名。
(二)複審,採「計畫申請書書面審查」及「面談」二階段:
1、報名:114年4月15日(星期二)下午4時前,將核章報
名表與研究計畫申請書以學校為單位掛號郵寄(郵戳
為憑)至市立大直高中設備組或現場送件,並上傳雲
端。
2、複審面談:114年5月12日(星期一)公告複審面談名
單及時程;114年5月24日(星期六)辦理複審面談;
114年6月5日(星期四)公告複審通過名單。
(三)決審,以「作品說明書書面審查」及「口頭成果報告」
二階段:
1、作品送件:核定獎助之研究計畫,應依計畫期限完
成,並請各校於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4時前,
將資料寄(送)至市立大直高中設備組,並上傳雲端
硬碟,網址由市立大同高中於114年6月5日(星期四)
後以電子郵件寄送予通過複審之研究計畫所屬學校。
2、決審時程:114年9月24日(星期三)公告決審面談時
程;114年10月4日(星期六)決審口頭報告;114年10
月16日(星期四)公告得獎名單。
(四)成果發表及頒獎典禮:114年10月26日(星期日)假市立
大直高中辦理。
四、依據旨揭計畫第10條第2項略以,複審通過後不得更改計畫
名稱或增列指導教師,亦不得更換或增加作者,倘有作者
退出,學校於決審送件截止日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
下午4時前,檢附「單一作者退出研究聲明書」函送市立大
直高中辦理。
五、旨揭研究獎助計畫相關問題,請逕洽市立大直高中設備組
諮詢,聯絡電話:(02)25334017分機3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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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1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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