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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~雙語教育學校

分類公告1

🌕中秋節將至,請恪守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,並落實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登錄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☀ 中秋佳節將至~廉政倫理宣導提醒

隨著中秋節的腳步漸近,臺北市政府提醒全體公務員務必遵守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》,共同維護政府廉潔形象與民眾信賴。


📌 一、落實宣導與登錄,守護公正執行職務的信念

請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(下稱本規範),並確實登錄各項廉政倫理事件,展現公務員依法行政、廉潔自持的專業態度。


👥 二、誰是「公務員」?適用對象一次看懂

本規範所稱「公務員」範圍廣泛,指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,為最廣義之公務員。故不論經選舉、派用、任用、聘用、僱用、非編制內之人員在所不問,爰此,下列

  • 本市行政法人進用人員
  • 公立學校教師
  • 市立聯合醫院醫事人員
  • 技工、工友等非編制內人員

📣 皆屬本規範適用對象!


🎁 三、餽贈與飲宴應酬,請審慎判斷

公務員不得:

  • 要求、期約或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
  • 參加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邀請之飲宴應酬

即使符合本規範所訂例外之情形,也應審慎考量:

餽贈目的|物品價值|場所性質|出席對象|外界觀感…

是否予以退還財物或婉拒與會確保行為合宜,避免疑慮。


🗣️ 四、請託關說登錄,保障自身權益

為避免事後說詞不一、遭外界誤解,請務必登錄請託關說事件。
若無法判斷是否屬請託關說,仍可依本規範第3、4點規定登錄備查。


📚 五、有疑問?查詢資源在這裡!

若對規範內容有任何疑義,歡迎前往
👉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官網/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專區 
查閱詳細資料與指引。


✨讓我們一起在節慶中守住廉潔底線,展現臺北市公務員的專業與誠信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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